语文课程评价要体现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应注意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注意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避免只从知识、技能方面进行评价。
以往的学生评价过于注重学业成绩,而且评价方法单一,以为评价就是考试,考试就是评价,导致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是围绕应试进行,以致学生的能力、智力、习惯等重要素质得不到应有的培养和提高。为此,新课标强调了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知识与能力是学习的基础,过程和方法与语文学习的重点,情感和态度是语文学习的保证。
语文素养的形成离不开语文知识的积累,离不开语文能力的培养。语文知识和能力评价应包括语言知识评价(借助拼音和字典认读汉字,区别字形、字音、字义,理解词义、句义、文义);文章知识评价(了解词法、句法、修辞方法,了解表达方式);文学知识评价(了解文体样式,了解文学常识,欣赏文学作品,背诵古今诗文);一般能力评价(会听、会说、会读、会写);以及发展能力评价(独立分析并评价生活、独立思考并提出问题、学会讨论并分析问题、敢于创新并解决问题)。
根据语文的特点,语文学习离开了过程,难以使语文知识内化为语文能力,难以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学习方法比获得现成的知识更重要。过程与方法的评价应包括如下要素:课堂参与(注意听讲、主动参与、发表见解、质疑讨论);阅读习惯(天天朗读,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学会默读,做到边读、边想、边批注);表达习惯(用心口语交际和书面表达);学习方法(熟练运用字典、辞典,学会预习、复习、查引资料);课外学习(有摘录、剪贴、笔记,有阅读量,有小练笔)。
杜威说过:“每一个儿童来到学校的时候,除了怀有获得知识的愿望外,还带来了他自己的情感和感受的世界。”评价语文学习的情感与态度,主要应着眼于语文学习的兴趣、学习习惯、实践与运用等方面。包括热爱语文(热爱生活、积累语感);关心文化(关心科学、关心人文);热心参与实践(接触社会、学会交流);学会合作(共同探究、共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