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尔森表示,虽然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贸易惩罚性措施经常是合理和正确的,但如果反倾销措施限制了欧盟企业追求合理的经营战略,或像在中国节能灯泡案中那样公然不顾欧盟确定的节能政策和欧洲生产的现实,也会事与愿违。
曼德尔森认为,中国节能灯泡案再次暴露出欧盟反倾销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存在的不足。随着越来越多的欧盟企业将生产“外包”到中国等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第三国以保持竞争力时,欧盟企业这个概念越来越难界定,欧盟应该反思如何采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才符合欧盟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和维持竞争力之间划清界限。
基于这一现实,欧盟委员会2006年12月发布了绿皮书,征求公众意见,对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措施展开了10年来的首次大规模评估。
曼德尔森指出,征求意见的结果会在未来数周内对外公布,届时欧盟委员会将重新审视反倾销等贸易措施。
2001年开始,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节能灯泡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就在此项反倾销措施于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又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调查期间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近日,欧盟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节能灯泡再征收1年的反倾销税,到期后自动取消。此举一出,立即招致广泛批评。
包括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内的多数欧盟灯泡生产商叫苦不迭,因为他们大多已将生产转移到中国,欧盟征收的反倾销税反而是让这些实现跨国经营、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深受其害。
部分环保人士则批评欧盟委员会的这一建议有违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降低能耗的目标。据估计,欧盟自产的节能灯泡仅能满足1/4的市场需求,其余必须依赖进口。
曼德尔森还表示,欧盟需要一种积极的全球化态度。正是因为中国,欧盟市场上的纺织品服装现在比10年前便宜了1/3;正是因为全球化催生的新兴市场,欧盟才得以保持每年8%的出口增长;正是因为融入全球化,欧盟才迎来了今天的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