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三、提交认定材料
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教师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是入职、调动等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