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比利时(与澳地利和波兰合作)、丹麦、法国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了将7种化学品列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建议。另外,还有一项关于二氯化钴的提案,即将其SVHC定性修改为具有致癌性和生殖毒性。二氯化钴最早被列为SVHC是在2008年10月,当时的原因是它仅有致癌性。
在上述八项提案发布后45天之内,任何人可以重点针对这些化学品之所以被列为SVHC的理由,即其有害特征,提出意见和建议。另外,各方还可以就这些物质的销售、使用、暴露,以及安全替代品等方面提供进一步的意见和信息。法规实施的下一阶段(即选择列入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清单的物质)将对这些意见进行考虑,届时将展开新一轮的公众意见征询。
成员国委员会将对物质有害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评估,以求在建议物质是否可以被列入SVHC清单的问题上达成一致。ECHA将把SVHC定性上意见一致的物质列入候选清单。
目前在候选清单上已有46种物质。物质被列入清单后,含有该物质的配制品和物品的供应商需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责任。
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查看:
授权程序:http://guidance.echa.europa.eu/authorisation_en.htm
列入候选清单后产生的责任:
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obligations_en.asp
意见征询:http://echa.europa.eu/consultations/authorisation/svhc/svhc_cons_en.asp
7646-79-9
干燥剂中的湿度指示剂,以及用做含钴化合物;维生素B12,色粉,一些饲料及兽药的合成原料
111-15-9
化学溶剂,用于油漆、涂料、清漆等;化学合成的原材料,用于建筑材料,制造橡胶、塑料,工业染料以及胶水。
7789-06-2
金属表层的防锈颜料;油漆,清漆,粘合剂,密封剂,稀释剂,除漆剂等的配料
邻苯二甲酸二 (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DHNUP)
68515-42-4
用于粘合剂、油漆、涂料、清漆;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软化剂,PVC塑胶,屋顶涂料,室外装饰,防水布料,水泥,以及用作电子通信线材绝缘材料的增塑剂。
7803-57-8 302-01-2
防锈剂;制药,农药,油漆,油墨,有机染料等的合成原料,及高分子合成材料单体
872-50-4
用于高温涂料,丙烯酸乳胶,苯乙烯乳胶;用于工业及日用清洁剂如除漆剂,工业除油剂,光刻胶剥离液
96-18-4
用于杀虫剂,氯化溶剂,用作聚硫橡胶,六氟丙烯的交联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