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上教资笔试早鸟计划2班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初步判定参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试,是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使其取得教师资格的全国统一标准化考试。
一、考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任一身份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高校在校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在黑龙江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幼儿园教师资格
师范类: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
师范类: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1.考试方法:笔试+面试;
其中笔试采用纸笔考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