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狂潮,仅在7月底针对中国商品出口的类似事件就发生了多起:7月27日,欧盟外长会议在没有举行讨论的情况下通过一项建议,决定对产自中国的线材征收高达24%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7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等地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将采用最低限价措施……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的商品出口总额为1.428万亿美元,仅稍稍落后于德国的1.465万亿美元,由于欧洲经济表现疲弱可能会使德国今年的出口落后于中国,所以中国今年将超越德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出口国。而在中国即将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出口国的同时,中国也早已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大棒”窥视的最大目标。笔者以为,当贸易保护主义在金融危机的刺激下正在全球兴起之时,虽然这些贸易保护主义表现形式繁多,但究其本质来看依旧只有三类。
其一是“汉密尔顿型”贸易保护主义,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式,起源于美国,最大的特征就是主要用税收方式来保护本国产业。18世纪末的美国独立战争之后,英美之间长达数年的战争虽然以美国独立而告终,但也使美国经济遭受毁灭性重创。美国金融家、首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提出了用保护性关税来给国内工业经济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并于1791年向国会递交的一份题为《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来阐述他的理论。由此汉密尔顿成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鼻祖,而现在流行的反倾销关税、“碳关税”等不过是打着不同旗号的变种“汉密尔顿型”贸易保护主义而已。
其二是“李斯特型”贸易保护主义。这种类型的保护主义常见于发展中国家,其目的非常直接和“赤裸裸”:就是要保护自己国内的“幼稚产业”。与汉密尔顿同时代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既是汉密尔顿贸易保护学说的追随者和支持者,也是自由贸易的坚定反对者,否定“比较成本说”和宣扬“廉价进口扼杀国内产业论”是这类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显著特征。日本曾经在这种贸易理论的基础上衍生出“产业保护政策”理论并运用于实践,因为日本当年经济腾飞时用活生生的案例证明了国家产业在特定阶段能利用保护主义获得成功,所以在目前的现实中,诸多对中国商品频频“发难”的发展中国家都属于这种坚定的反对自由贸易“信徒”。
其三是“凯恩斯型”贸易保护主义,它渗透在大多数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之中,因为凯恩斯一直鼓吹“没有政府的干预就不可能有国内有效需求”,所以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奖励出口、限制进口应成为是一国总需求政策的组成部分。以美国经济刺激方案中“采购国货条款”为代表的行为,正是这类贸易保护主义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