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的空白与缺位。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法》,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散见于《未成人保护法》、《教育法》等之中,而现有的一些专门治理校园安全问题的《通知》、《规定》相对比较粗糙,不能有效地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第二,教育基础设施达不到安全工作要求。大多数学校无论是校舍还是配套设施都不完善。如校舍年久失修、消防设施不完备及警卫人员缺乏等。
第三,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教师对于校园安全的重视度不够,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
第四,学生自身原因。大多数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再加上心理发育尚不成熟,易受不良行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