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6日发布新闻公报说,在今年8月1日世贸组织判定欧盟香蕉进口机制侵犯了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市场准入权后,欧盟委员会对香蕉进口关税水平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的机制,从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香蕉每吨将课以187欧元(约合224美元)的关税;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进口的零关税香蕉份额为77.5万吨。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一安排满足了享受最惠国待遇国家的市场准入要求。同时,对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来说,优惠水平与现行机制大体相当。根据洛美协定,欧盟应该对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欠发达国家在贸易等领域提供优惠安排。
欧盟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事务的委员马丽安·菲舍尔·伯尔说,欧盟在世贸组织8月1日做出裁决后,曾与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以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分别进行了数轮磋商,但均未能达成协议。这两个地区也未曾提出自己的建议。考虑到2006年1月1日过渡到香蕉进口单纯关税机制最后期限的临近,欧盟只得就新关税机制向世贸组织提出仲裁请求。不过,她补充说,欧盟仍然希望找到一个各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欧盟早先提出的进口关税为每吨230欧元(约合276美元)。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等南美国家向世贸组织提出仲裁请求。世贸组织判定欧盟的关税标准过高。
欧盟为了解决长期以来香蕉进口争端,2001年在多哈与厄瓜多尔和美国达成协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香蕉进口从目前复杂的关税及限额混合机制过渡到单纯关税机制。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同一天表示,欧盟希望早日结束旷日持久的香蕉战。这一争端多年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欧盟与这些国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