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曼在声明中称,美国依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要求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上增加透明度,并且提供具体信息。波特曼当天还致信中国驻 WTO大使孙振宇,希望中国提供2001~2004年公开的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的详尽信息以及最新案件信息,包括法律依据、执法手段、时间和执法机构等。
波特曼在信中表示,美国已看到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的努力,但美国希望通过这次行动,进一步明确中国在这方面执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波特曼称,若中国认为自己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已做得很充分,“那么这一WTO下的程序将为中国提供一个证明的机会”。他同时再次表达了美国政府对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关切,“知识产权是美国经济保持竞争力的推动力,我们将尽一切力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此次美国使用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下的第63.3条款,并要求中方在明年1月23日前对美方提出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回应。美国的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日本和瑞士的支持。
一位接近中国商务部的人士将美国上述举动视作“施压”信号,该人士指出:“在今年7月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已就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共识。美方此举可能是在国内利益集团压力下作出的,但现阶段美国向WTO提起争端解决诉讼的可能不大。”
该人士告诉记者,同“301条款”等拿知识产权制裁贸易伙伴的条款相比,美方此次借助的是多边体制下要求增加透明度的条款,“这是相当缓和的一个措施”。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告诉记者,中国对知识产权侵权量刑标准是全世界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况且在信息的披露上已相当具体了。“事实上,保护知识产权也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但就现阶段国情和文化发展水平而言,中国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上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