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土地要素流动,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目前现状来看,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增加农户收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能够增强农户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有利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的发挥。因此,可以说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首先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①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产品的深加工,就地解决一批剩余劳动力;②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企业,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③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公平的同时,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其次,要建立土地要素流动的市场和相应的服务中介,并制定各种配套政策来促进要素的流动。
2、保证国家对农业投资稳定增长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首先,应大量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应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的推广、农用工业以及重要农业开发项目方面。其次,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再次,建立国家农业建设保护基金。所需资金来源可以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以及直接受益于生态效益的集体和个人,还可以从国外优惠贷款和赠款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鼓励农户加强自我积累,加大对农业建设的投入。
3、缩小种植业比重,大力促进畜牧业和渔业的发展。在贸易上可适当调节粮食进口比例,做到伸缩自如,因为我国对粮食实施全面保护,既不现实,也无必要。1950-1984年,世界上真正的商品性粮食禁运仅发生过一次,适当增加粮食进口不会影响粮食安全。可以通过制定适当的产业政策,对畜牧业和渔业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扩大其在农业中的比例,改良有关品种,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其次,加强和完善检疫工作,使之符合国际上的通行标准,防止非关税壁垒。
4、通过立法和政府调控,对农业资源和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整个农业保护的基础。要加强对土地、水源、森林、牧场等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防止农耕技术对生态的破坏,不断增强农业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