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2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2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发布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