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坚持对每日上站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例检,对安全例检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车辆故障,要求车主及驾驶员及时纠正和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同时,加大对老旧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力度,消除了车辆带病行驶的隐患;二是利用“三品”检测仪加强对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并严格按照核定座位发售车票,严禁超售、超检现象发生;三是对营运里程超过400公里的长途营运客车,要求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全天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辆时刻在GPS的监控范围内,对GPS反映出的违章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进行教育谈话,做到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四是通过交通信息平台的方式,及时掌握公路状况、运行状况等信息,出现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恶劣天气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驾驶人员,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五是加大对巴镇地区以及S218线和S317线等道路沿线的安全的宣传、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排查隐患,依法严惩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2011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安全保卫工作,共出动警力117人,车辆18辆,国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
旅游安全:一是10月1日至2日,由**旗文化旅游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卫生监督所5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旗范围内的重点景区、酒店和农牧家游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检查。由于领导重视,各景区、酒店、旅行社及牧家游接待点对旅游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布署得力,工作到位,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旗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零事故”、“零投诉”的好成绩;二是2011年“十一”黄金周我旗旅游总接待人数为100342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490.49万元。其中:国内过夜游客31939人次,收入2938.39万元;一日游游客67864人次,收入2376.5万元;入境游客439人次,收入175.6万元;三是各旅游景区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通过成立景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特定项目进行管理,制订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定期检查制度。各星级酒店在安全意识和落实程度方面不断改进,在食品卫生、防火消防和特种设备等方面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测,通过主管部门的专业检测保证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营,保证各项操作程序的合理有序,保证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国庆节期间,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陪同消防总队“清剿火患”督察组及旗旅游、质监、安监、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开元购物广场、进来看超市、南寺、月亮湖、加油站、加气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点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重点查看了各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详细询问了各场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查阅了重点单位消防值班纪录、消防安全档案、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使用消防器材情况等。共检查单位96家,发现火灾隐患67处,已整改火灾隐患33处,三停7家,临时查封2家,警告2人,下发法律文书18份。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安全: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大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在每个安监站安排执法人员值班,强化日常监管,保证监管到位。特别是对井工企业及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科学、细致的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二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安全管理情况,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营,并加强烟花爆竹库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出入库记录等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