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学前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类型,如儿童在成人的指导下看电视、做家务、参加社会活动等,都可以说是学前教育。
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活动。
学前教育可以细分为早期教育(0—3岁)和幼儿园教育(3—6岁),两者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特点。
2016年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