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宗旨与目标大致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促进各成员提高贸易政策和做法的透明度;二是促进成员方的理解;三是促进所有成员对多边贸易协定和可适用的诸边贸易协定的规则、纪律和义务的遵守;四是促成多边贸易体制的顺利运作。
了解阿希夫?格莱士(Asif H..Qureshi)认为,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一个规则实施机制,它自身就具有实施的特征。但是相当多的西方学者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直接目标或说作用方式出发,认为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一种透明机制。正如《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所规定的那样:“这一机制并不打算作为实施多边贸易协议的具体义务或作为争端解决程序的基础,也并不向各成员施加新的政策义务。”因此,在性质上,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一种在国别基础上对各成员贸易政策进行全面审议的专门监督程序,独立于行政管理活动和专事监督,并不仅仅适用于某一或某一些专门领域。
了解贸易政策的审议活动由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PRB)来进行,对所有成员开放。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在形式上是总理事会,由WTO全部成员方组成,并召集贸易政策审议会议。通常在第一次年度会议上,从成员方代表中选出会议主席,任期一年,而审议计划在前一年的中期宣布。
了解所有WTO成员都应接受审议,但是各成员的审议频率是不同的。一般是根据各成员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地位来确定其接受审议的频率,而这种地位是根据成员在“最近一个具有代表性时期(就是动态的最近3年)”中占世界贸易的份额来确定的。
了解从逻辑上讲,既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为了促进各成员遵守WTO的规则、纪律和义务,审议必然要以WTO的规则、纪律和义务为基础来进行。从这个角度出发,尽管WTO的法律文件未明确规定审议标准,但审议的法律标准无疑是存在的。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审议是要“检查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要对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做法“获得理解”,而对贸易政策的任何理解都首先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认识,即使要对之作出合法与否的判断,也离不开对之进行经济分析这个基础。总而言之,审议采取了一种介于对有疑问的贸易政策进行法律判断和做单纯的事实陈述之间的办法,既适用法律标准,但更主要是适用经济标准鉴定和评估成员贸易政策和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了解贸易政策审议的范围包括所有的与贸易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条例及其他措施。
了解进行贸易政策审议的依据是WTO秘书处的报告和接受审议的成员方政府所提交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