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979-1993年)农村金融市场机构的多元化
第二阶段(1994-1996年)农村金融体系框架的构建
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三阶段(1997-2006年)农村信用社主体地位的形成
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1997年开始的通货紧缩后,在强调继续深化金融体系改革的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也开始受重视,客观上强化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一是开始在国有专业银行中推行贷款责任制。二是收缩国有专业银行战线。三是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对非正规金融行为进行压抑。四是重点确定到农村信用社改革上。
第四阶段(2006至今)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
允许各种社会资本参与到商业型小额贷款公司、城镇银行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的试点。
2007年以来,中国农村改革除了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还积极推动农业银行改制上市、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等。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由单一的国家银行系统分化改组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三大体系,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融资渠道多元化、信用形式多样化的局面。
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此外,还有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级政府及部门组建的一些金融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农村金融由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构成。正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机构共同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
农村信用社作为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农村基层的组织机构,直接面对农村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主体发放农业贷款,对象以农户为主;
邮政储蓄银行则是在原邮政储蓄的基础上新建立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银行,拥有遍布城乡的发达网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