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从“三个维度”(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构建语文的目标体系,目标围绕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语文素养包括语文学识、能力、技艺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就决定了语文教学的内容既涵盖知识传授,也有技能培养和价值养成。由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他们对于知识的学习和能力、修养的培养都有一定的接受限度,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分四个学段对语文课程学习提出了阶段性的层进式目标。为帮助考生理解记忆,现就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第二学段的口语交际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1.能用普通话交谈。学会认真倾听,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
3.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讲述故事力求具体生动。”
新课标前言部分写到“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口语交际能力也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因此,无论识字阅读还是习作,最终要必须转化为口语表达中。相较于第一学段,这一学段要求除了要求学生会用普通话交谈并倾听外,更加侧重在对话中的互动性和生动性,具体表现在:能够就疑问而请教,就不同意见而商讨,清晰具体生动地讲述自己见闻、想法或故事。
在语文课的教学中,可以以读书分享会等形式将学生的阅读收获转化为口语交际能力,因为复述作品的过程中可以锻炼学生组织语言的能力,在回答其他同学疑问的时候,不仅加深其对作品的理解,也更培养学生就不同意见理性商讨和清晰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