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税款。科学分析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
2、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建立多级政策反馈机制,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继续深化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和税源分析工作。深入开展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努力形成点面结合、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
3、深化两个系统应用。完善保障机制,通过改进工作讲评、加大复审复核力度、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成效。丰富评估方法和模板,强化生产要素分析方法应用,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评估力度,积极拓展评估范围,以主体税种带动其他税种实现综合评估。依托两个系统,全面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4、继续开展管理增收工作。在去年管理增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增收工作长效机制。结合税源调查工作,确定管理增收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稽查部门,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督导检查,按月通报完成情况,确保管理增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