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1:死抠字眼差别“惊人” 年终奖6000元和6001元只相差1元,但需缴个税额差了近300元
一家公司财务部负责此事的王女士则有不同的解释,她认为《通知》中的公式没有问题,只是在实际计算时,应灵活掌握。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拨通了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记者说明了两种计算方法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今年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并未下发其他相应的《计算细则》或《办法》,因此应完全依照《通知》中的计算方法。
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算法1中计算结果与正常理解有较大差距,但根据《通知》的内容,确应据此计算。
工资所得税的计算其实也有此问题。此次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计算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缘故。
专家:“算法2”才正确按照专业算法,6001元应缴个税额为300.1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新的计算方法出台前,“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其实就是合并在个人月收入的所得税计算中,即在发放年终奖当月,计算该人当月全部收入,根据相应办法,计算该人当月个人所得税。
刘教授告诉记者,业界一直对原有的年终奖简单计算的税收政策有不同意见,就目前的国际形势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按年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有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是按月征收。而我国一直以来,又没有针对年终奖金的个税收缴做单独的解释,因此造成了本是一年辛苦工作得到的奖金,计算税款时却按照月收入来扣除的不合理现象。刘桓教授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此次颁布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开始向着人性化、国际化、科学化的方向转变,是税法政策改革的一个转折。
刘教授表示,业界最希望的就是,能将该《通知》尽快纳入税法之中,“虽然《通知》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将此计算方法加入到法律之中,才是最稳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