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11月14日发布年度第5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和墨西哥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4年11月14日起5年。该反倾销措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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