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专项监察活动,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抓手,依法强制各类企业特别是城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员工数量多、经济效益低的企业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以此扩大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在企业改制时,制作《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宣传册,与社会保险手册一并发放到职工手中,讲解社会保险知识,促其主动续保。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在按时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同时,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欠费单位,与有关部门实行综合制约。特别是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除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作为第一顺序一次性予以清偿,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步伐。按中央、省、市要求,完善退管服务网络,年底前要实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由街道、乡镇建立专门组织和活动场所,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
(四)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知识培训,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10月底全面实施,并补征1-10月份的工伤保险费。界时将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准备,认真谋划,统一部署,缜密运做,确保成功。
(五)搞好审计稽核工作。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现象,防止保险费在源头流失。
(六)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对动用养老金垫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确保年底前资金到位,保证今后专款专用。积极开展专项审计,以便及时发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政策,严格审批支付丧葬费、抚恤金、补充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基金,尤其是严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七)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失业人员的救济金。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
总之,我们要在市局的指导下,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倒排工期,再鼓干劲,力争于10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