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并有4名同志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申报了克林、街道、二个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同时完成了2个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工作。这样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100%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05起至2009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到2009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在办公装备上10个基层司法所全部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摩托车,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条件。
5、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今年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培训纳入基层目标责任制中,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宝山司法所召集全乡3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后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通过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6、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半年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初,由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带领基层和装备股的同志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调研,给每个所带去了新配备的电脑、摄像机等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近又召开了全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会,会上落实了基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张局长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理念;二是善于创新,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突出考核;四是善于总结,突出亮点;五是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努力为基层稳定做好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