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工程师的注册、变更工作。今年以来,共初审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三批共21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六批共51人、申报一、二建造师变更注册二批共21人,初审申报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8人、初始注册三批共11人。
(2)监理、检测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申报、升级等工作。上半年新设监理企业申报资质1家,监理企业申报资质丙级升乙级2家,监理企业申报资质延期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申报资质1家。
(3)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及时转发《**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和《**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文件精神。
(4)加强外来建筑业企业的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外来施工、监理、检测企业的执业行为。
(5)严格执行新的《**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今年上半年共上报3起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均按照《公示制度》进行了严肃处理。
(6)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一是按照《**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制订了新考核办法,并要求各县、市建设局进行了制订相关考核办法。今年6月初,我们组织三个检查组,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县(市)建设局进行考核,即将发出考核通报。二是认真组织质量大检查,及时清除质量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上半年先后共组织开展了3次全市性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了质量隐患。上半年共检查在建项目61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人不在现场履行职责告诫书55份,不良行为告知书3份,发现隐患工程13个,已处理到位11个,还有2个正在处理中。预计在7月底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半年形势分析工作会议,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工作作具体安排。三是落实省厅督查组第一季度质量安全督查中提出的被查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处理建议,在4月15日召开的全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对这些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现东方明珠小区等4个项目均已整改到位,对情况比较严重的地王大厦工程的项目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录上报严重不良行为各一次,
(7)按时按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上半年共鉴定房屋140余起,鉴定的项目社会反映良好。1、鉴定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县(市)要求我们将工作范围延伸到县(市)。2、鉴定工作及时。3、严格鉴定质量。为确保质量我们严格专家鉴定、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处必到现场查勘。
(8)认真做好对上级督办或群众举报投诉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上半年共接上级及群众举报的工程质量问题8起,件件都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