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的协作不够。项目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一部分。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不规范,资金使用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不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财务部门申报绩效目标。但是,财务部门对项目情况并不熟悉,申报绩效目标的随意性较大,容易跑偏、走样。各部门的职责履行不到位,在绩效目标申报方面的协调性不足。首先,资金使用部门普遍认为申报预算资金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能,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联系紧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由财务部门进行,造成资金使用部门不参与或被动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其次,财务部门能够提供历年预算下达、执行的数据,对容易失控的费用,如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务部门比业务部门更加清楚财经纪律、费用标准,但是在预算申报方面,未能向业务部门提供有效指导,造成预算申报不准确。
(2)绩效指标设置混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指标设置混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混淆。对于跨年度预算,将整个实施期内的预算作为年度预算进行申报,将长期目标设置为年度目标。第二,质量指标与效益指标混淆。质量指标是项目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预期水平。比如,在医疗设备采购环节,设备故障率、质量合格率是项目质量指标,而疾病治愈率、治疗率、控制率是项目效益指标。效益指标是绩效指标设置的重点,也是难点,它是从受益人的角度出发,回答 多大程度上增进了公共利益,获得的利益与项目预算是否匹配 等问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常常将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混为一谈。第三,将满意度指标代替效益指标。当不清楚如何设置效益指标及指标值时,通常以满意度指标代替效益指标。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未能理解指标含义,对项目实施意义和效果一知半解,没有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设置相应指标。
(3)设置不相关、弱相关、易实现的指标。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选择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关键性指标,指标值设置偏低。比如,成本指标比成本总额指标更能体现产出数量与成本的关系,但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却将成本指标设置为不超过预算控制数。不超过预算控制数是预算申报的基本要求,如果实际执行中预算金额不足以完成全部工作,需要履行预算追加及审批手续。预算申报单位将预算金额设置为成本指标上限,不能体现成本控制的具体要求。对于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约束性时效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项目完成时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将时效指标设置为预算年度;预算年度时间覆盖全年,未能体现项目执行的时效要求。首先,生搬硬套标准指标体系。近年来,各行业逐步建立了不同行业、领域、层次的标准指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指标框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同类项目的规模及工作要求不尽相同,以标准指标申报预算,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不利于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其次,预算申报人员对绩效管理存在畏难情绪,申报时避重就轻,设置容易完成的指标,为事后的绩效评价工作留有空间,有利于提升绩效评价效果。
(4)指标值量化不够。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分解和细化,量化是绩效指标设置的基本要求。但是在绩效目标申报时,申报人员普遍感到效益指标不好量化,指标值无法设定具体的数据,常用 好 提高 改善 等抽象、笼统、宽泛的定性词语。定性指标一般是个人主观感受,客观性不足。例如,每个人对 提高 的感受程度是不一样的,提高到多少才算提高?是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还是历史平均水平?定性描述不够明确,不具有可比性,不利于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申报人员对指标值的设定依据了解不充分,不清楚怎样获取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