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提示】⑴⑵⑶⑷为劳动合同的解除须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例-多项选择题】这里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此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甲公司该行为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B.甲公司应在2012年8月5日前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C.若甲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
D.若甲公司在2013年10月5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解析】(1)选项A: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和甲公司之间已于2012年7月5日建立了劳动关系;(2)选项B: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3)选项C:补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在用工之日起1年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8月5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10月4日);(4)选项D:补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已经超过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只能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共计11个月)的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