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种养殖环节,针对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的实际,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年内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农业、工商、质监、畜牧部门开展农资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针对小企业、小作坊占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80%以上、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或无标准、不按标准生产加工、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突出问题,组织质监部门在加强巡查、回访、年审和日常监督检验的同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无标准生产、不按标准生产加工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配合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针对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散、乱、差、无检验手段的实际,加强技术培训,加强定期抽检和专项抽查,确保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合格,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食品流通环节,针对集贸市场、食品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多缺乏保证食品质量必要的经营、储存设施设备和规范管理的情况,组织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庙会、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流通环节突出问题;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用油、儿童食品、婴幼儿食品、小食品专项整治,加大对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场随机抽检合格率较低食品的跟踪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在餐饮消费环节,针对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不符合卫生发证要求的小餐馆、流动小食商贩较多的情况,在组织卫生部门开展小餐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结合SS实际,探索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或使用无公害一次性环保餐饮具办法,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餐饮 具扩散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