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体举措为“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
一、延续降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参保单位不用办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二、缓缴失业保险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等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稳岗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即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2年批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视同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今年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政策,除劳务派遣公司须到现场办理外,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需要申请。务派遣公司申请办理时,提供以下材料:①《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花名册》②《腾冲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申请》③派遣合同(单位与单位的)④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主体(企业、社会组织)关于返还资金的使用协议⑤用工主体(企业、社会组织)用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转账记录证明资料(1-12缴费凭证)。
四、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仍未就业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申领程序与失业保险金相同,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在继续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窗口服务地点: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咨询电话:0875-51566150875-518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