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在产业优化、科技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其他经济手段难以替代的作用。作为一个基层组织,我们的职责就是把握好税收减免尺度,落实好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在做好一般纳税人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用足用好国家西部大开发、农业生产以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积极效应。
截止目前,我分局所管辖区域已初步形成了汽车动力、整车制造、汽车研制开发和零部件制作的产业格局。一大批大中型企业扎根于此,享受的优惠政策多,倾斜扶持面广。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4 户,XX年减免增值税 245万元,享受“先征后返”优惠的福利企业13户,XX年应退税1766万元(其中上半年已退税额991万元,下半年应退税额775万元正在办理中),废旧物资经营单位5户。飞机维修“超税负返还”企业1户,XX年应退税670万元(其中上半年已退税额446万元,下半年应退税224万元正在办理中)。
历年来,我分局流转税政策减免退税数额较大,落实面宽,名列全市榜首。因此,为防止某些不法分子在政策上钻空子、偷税、漏税、中饱私囊,我们要想真正做到“不漏征一分也不多征一厘”,就必须严格把关。采取正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清理整顿,使滥竽充数者纷纷下马。今年5月初和6月底,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94]155号文件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长段刚带领我们一起下
企业针对所辖13户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及退税情况,残疾职工的安置在岗情况以及企业建立健全残疾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变更通报制度的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拉网式的检查工作。经过我们跟踪调查核实后,全面准确的把握税源变化情况,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如有违规,及时吊销。从而堵塞漏洞,严格执法,正确定位,落实到户。贯彻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