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因素:指个体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生理特点,是个体身心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证。只有具有良好的遗传因素,学生才能健康的成长。但一些持遗传决定论的教育家、心理学家,认为遗传因素在学生的身心发展中起到决定作用。遗传对人的身心发展的作用只限于提供物质的前提,提供发展的可能性,它不能决定人的发展。如果离开了后天的社会环境和教育,遗传提供的可能性并不会转化为现实。在正确分析遗传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的同时,要反对形形色色的遗传决定论。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生活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学生的身心健康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长时间处在阴雨连绵的天气下,学生的情绪会变得很压抑。但是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既为学生的身心发展提供物质保证,也为学生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提供沃土。社会环境中的文化氛围、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意识、政治制度、道德水准等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应当优化社会环境,摒除一切腐朽、丑恶因素的影响。
教育因素:人的发展是在遗传、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实现的,其中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培养人的活动。它根据一定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选择适当的教育内容,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对人进行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保证了人的发展方向,从根本上消除了环境对人的影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教育是教师根据一定社会发展的要求,对青少年施加影响,促进他们获得全面发展的活动。在这里,教师的职责和工作特点保证了青少年发展的正确方向。在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是需要受教育也适宜受教育的时期。青少年时期正是长知识、长身体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的知识比较贫乏,经验不足,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还不强,他们的成长有赖于正确教育的引导。由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所起的作用是主导的。
学生主观因素: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并不是永远处于被动的状态中的。除了对遗传性质难以改变外,学生可以主动从外界摄取相关资源、信息促成自我的成长的。但学生的鉴别能力有限,常常会以扭曲的主观意识看待外界事物,好的排斥,坏的接收。这就是为什么,具有同样健全的体格,生活的环境和接受的教育也无大异,有的人成为科学家,有的人成为少年犯的原因。学生的身心发展,其自身的主观意识也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