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扩面征缴职责分工,人社部门牵头并对具体工作、政策宣传指导和扩面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职尽责,强化相互间信息共享,协助扩面征缴工作高效运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部门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行为。税务部门发挥社保费征收的主体作用,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协助参保扩面。通过调取各相关部门和各经办机构的疑点数据,将未登记企业列为重点对象,督促其依法参保缴费。对已参保企业,依据大数据比对企业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对存在漏保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我市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动中介公司,核查是否存在未依法参保、未全员参保、选择性参保、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对在我局设立单位账户过多,人员交叉混乱等不规范经办现象进行整改,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规范企业参保缴费业务申报。人社部门要按季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社会保险资金征缴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互通信息。
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基层,协助扩面工作。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5号)文件要求,重点对快递行业进行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对各类快递企业和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全面覆盖,精准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的协同机制,邮政管理部门按月向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人社部门按月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快递行业总体参保情况及各快递企业参保情况。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诚信体系范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部门同邮政管理部门强化对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基层快递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
住建部门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执法,协助参保扩面。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42号)文件要求,重点对现有在建项目或未开工项目且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与住建主管部门共同组成执法队伍,通过联合执法对我市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分析定位扩面涉及单位(或项目),并核实在建项目参保情况,开展针对性督查检查工作,督促补齐工伤保险相关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予以查处,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牧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财政部门为扩面征缴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