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的教育目的;(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3)教师的教学目标。
(4)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理论)。
(1)德育;(2)智育;(3)体育;(4)美育;(5)劳动技术教育。
(1)双轨学制;(2)单轨学制;(3)分支型学制。
(2)1904年的“癸卯学制”(实行新学制的开端)。
(1)从层次结构上来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层次。
(2)从类别结构上来看: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可划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五个大类。其中,我国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
(1)从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2)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3)从对学生的学习要求角度来划分,课程可分为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4)从课程设计、开发、管理主体或管理层次来看,可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
(5)根据课程任务,可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与研究型课程。
(6)从课程的表现形式或者说影响学生的方式为依据来划分,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1)课程计划:课程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3)教材:①教材的编排方式:螺旋排列式、直线排列式、过渡式排列方式。
②教科书编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强调内容的基础性与适用性;知识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法要求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统一;教科书的编排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注意与其他学科的纵向和横向联系。
(1)知识与技能目标;(2)过程与方法目标;(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
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2)高中阶段以分科课程为主;(3)从小学至高中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作为修课程;(4)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