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的基本意思是“主动拿出”,可指主动提供某事物供考虑、接受或拒绝,或为某物出价,也可指主动提出建议、意见等。还可表示“主动做(某事)”。
offer作“动提供,主动提出; 出价”解时,用作及物动词时,接名词、代词或动词不定式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转化为介词to的宾语, offer有时还可接以as短语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此时的宾语通常为反身代词。
offer作“表示愿意”解时,既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 用作及物动词时,通常只接动词不定式作宾语。
offer也可表示“发生,出现,呈现”,用作不及物动词; 还可表示“为(某事物)提供机会”“给予”,用作及物动词。
offer有时还可用来引出直接引语表示“自告奋勇地说”。
offer用作名词可表示“提议,提供”也可指“提供考虑的数量”“出价”,是可数名词,一般用于单数形式。
offer后可接of短语或动词不定式作定语。
如:
The offer is not to be sniffed at.
I made him an offer of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