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r用作名词表示的是主体在认为某人〔行为,事实〕不公正或不道德时,或者在受委屈或被激惹时由于气愤心理而引发的一种感情冲动,即“怒”“愤怒”。这种愤怒可以是较为稳定的,也可以是较短期爆发的; 可以是有控制的,也可以是失控的; 可以是有明显外部表现的,也可以是隐藏在心底的; 可以是正当的,有理由的,也可以是无缘无故的,甚至是毫无道理的。
anger引申可表示自然力的猖狂和无法控制,如狂风,怒涛等。
anger是抽象不可数名词,没有复数形式。表示愤怒的原因时,可接介词at或by短语。
anger用作动词时其内在含义与其用作名词时完全相同。既可用作不及物动词,也可用作及物动词,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可用于被动结构。
anger用作及物动词时一般以物作主语,宾语通常是人。当人作主语时,常用于be ~ed结构,与介词at, by连用表示“因〔由于〕…而发怒”。
如:
Pursue them in anger and destroy them from under the heavens of the LORD.
Nothing can slake his a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