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的“排头兵”,在煤层气产业发展过程中,国家给予了一系列财税支持。比如,对煤层气作民用燃料、化工原料等,中央财政按照0.2元/立方米煤层气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而且煤层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这较好地激发了煤层气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综合测算,国家对煤层气的各项扶持政策全部到位的话,可以达到0.33元/立方米左右,即扶持力度为33%。这与美国政府对煤层气的扶持力度51%~52%相比,我国在煤层气扶持力度上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为支持煤层气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建议按照两个方案考虑煤层气财政补贴标准问题。一是低方案,将煤层气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0.35~0.40元/立方米。这样的政策扶持水平,基本可以使中国石油(10.72,-0.04,-0.37%)、中国石化(8.30,-0.20,-2.35%)、煤炭企业等在煤层气业务方面实现微利。二是高方案,将煤层气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0.50~0.60元/立方米。这样的政策扶持水平,基本上可以帮助煤层气产业进入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状态。
此外,国家应加大对煤层气风险勘探建设支持的步伐。我国煤层气产业尚处在勘探阶段向开发阶段过渡的转换期,盈利性普遍较低,缺乏自我筹措勘探资金的能力。由于勘探资金严重不足,大多数煤层气勘探活动都集中在山西沁水盆地南部地区,大规模煤层气风险勘探几乎成为空白,造成一方面煤层气资源量很大,另一方面煤层气探明率极低的尴尬局面。目前,我国煤层气探明储量只占资源总量的4‰左右。
所以,要多渠道解决煤层气勘探投入问题。帮助煤层气企业筹措勘探资金、增加勘探投入,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好的瓦斯治理措施。一方面鼓励煤层气企业加快煤层气开发生产,增强盈利与自筹资金能力,另一方面也应采取积极的财政、产业、金融措施,直接支持煤层气勘探活动,特别是煤层气风险勘探活动。
财政支持部分煤层气勘探资金。参照瓦斯治理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比如不低于5亿元/年,用于煤层气企业的煤层气勘探投入。同时安排部分国债资金,用于煤层气企业的煤层气勘探开发投资。
煤层气地面开采项目瓦斯治理价值化。煤层气地面开发项目结束后,转入煤炭开发时,煤矿企业节省的瓦斯治理投入应价值化,或者纳入相应区块煤炭储量价值,向接续开采该区块煤炭的企业支付。也可以按照煤层瓦斯浓度每降低1%对应的国债资金扶持、投入水平以及地面开发煤层气项目对煤层瓦斯浓度降低的百分点,测算地面开发煤层气项目应获得的补偿资金。这部分资金,可以转向用于煤层气企业的勘探活动。
建立国家煤层气产业发展基金。从油气行业暴利税和煤炭资源税等项目中提取部分资金,比如石油特别收益金的10%、煤炭资源税的20%,建立国家煤层气产业发展基金,用于煤层气风险勘探、重大煤层气开发建设和长输管道项目投资。对于煤层气长输管道项目,国家在支持并出资建设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打破管道公司对煤层气市场的垄断,确立委托输送的基本制度,鼓励上下游直接协商煤层气购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