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是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新时期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努力把握发展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不发展就不可能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的问题,就不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相互促进发展,不能只及一点不及其余。
“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实现各个方面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由此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着一代地永远持续发展下去。
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列主义发展观,同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是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的。这一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它标志着我们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理念的转型,是战略性的,是划时代的。新的执政理念是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要求,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对于我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