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落实,对县级文明单位进行认真复查。3月11日至31日,对XX年年度全县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复查工作采取县城文明单位分组进行集中复查(参加最佳文明单位季末活动的单位在季末活动时一并复查)、镇乡文明单位分片集中复查的方式,通过听(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资料)、评(评分)、结(小结)等方式对各单位XX年年度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推动了我县“四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2、注重创建,对已满四年的县级文明单位进行重新确认。为了提高各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督促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开展,树立潼南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根据##委〔XX〕13号、潼文明委〔XX年〕4号文件精神,在每个被考评单位抽调一人组成重新确认考评小组,于4月22日至5月9日,采取看、听、查、谈、议、评、结的方式,对全县XX年年度已满四年的8个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和12个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重新确认。
3、交流经验,对市级文明单位进行集中复查。2009年4月8日至10日,对XX年年度全县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集中复查。复查工作与“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日”活动一并进行,通过听(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文字、图片资料)、评(评分)、结(小结)等方式对各市级文明单位XX年年度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查过程中,各市级文明单位相互交流了创建工作经验,观摩了软件资料,对提高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4、严格考评,对新创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初评、验收。5月15—29日,先后对XX年、XX年年申请新创的县级最佳、县级文明单位进行了验收、初评。验收、初评采取看、听、查、谈、评、结的方式进行。经评审,梓潼第四小学校、卧佛中心卫生院2个单位符合县级最佳文明单位的条件,柏梓镇中学校、潼南县茧丝绸行业管理办公室2个单位符合县级文明单位的条件,经县文明委6月18日召开成员会审定,县委、县政府已发文命名。
5、加强培训,提高重新确认、新创文明单位评审小组成员素质。4月22日、29日,分别召开县级文明单位重新确认、初评培训会,会上,彭主任对重新确认及初评的意义、过程及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考评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一要准时参加,二要公平、公正,三要遵守纪律,保证重新确认、初评工作顺利完成。
6、开拓进取,“季末活动日”活动贴近实际。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2009年3月25日、28日和31日分别在金叶山庄、实验二小和东升茶场组织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开展了征集 “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季末活动日”活动,通过各参评单位互评打分,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6名,并在会上用普通话交流了优秀案例。三个组还分别开展了慰问贫困留守儿童、奥运知识抢答赛、新党章知识讲座、新党章知识竞赛、迎奥运接力赛、胜者为王牌技大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