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辖区内的工商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符合经营条件而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督促其尽快办照,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者,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二)大力保护知识产权。以保护驰名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非法印制销售假冒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利。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决不手软。积极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集中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四)加大农资打假力度。联合农业、质监等部门,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根据农时季节和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五)加大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从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加强与镇整规办的配合,切实抓好大型超市、连锁店和各类批发市场等有形市场的规范管理,组织市场开办单位积极创建文明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提高工商干部执法能力和素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与其他执法部门建立长期合作、联系互动的机制,及时按职责范围接受和移送有关举报、申诉。
(七)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按照快速受理、快速出动、快速处理和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的作用,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镇,建立健全社会维权体系。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到厂家、到商家,提高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继续加强对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等重点服务行业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安全,促进辖区内市场经济秩序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