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行政执行力问题,通过基层的民意调研发现,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对行政执行中的“十大顽症”非常不满。群众所指的“十大顽症”是指:一曰对抗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曰逃避执行,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三曰歪曲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曰附加执行,加塞搭车,地方保护;五曰盲目执行,素质不强,能力平庸;六曰机械执行,照抄照搬,唯上唯书;七曰选择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八曰被动执行,不推不动,消极怠工;九曰越位执行,贪权争利,胡乱插手;十曰虚假执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群众感到疑惑:为什么这些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屡禁不绝呢?为什么嘴里喊着“人民生命重于泰山”,却任由本地矿难事故连续不断地吞噬百姓生命?为什么左一个“八条”、右一个“六条”,而一些地方房价疯涨依旧、非法批地屡禁不绝?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保护农民工权益,但仍还需要那么多人替农民工讨工资?为什么在一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声中,国家2006年污染减排目标依然落空?
几乎每一桩“窝案”都能牵出一个“总后台”;每一次矿难事故背后都有“官煤勾结”的影子;每一起违法批地案总“惊现”一张领导的条子;摧毁一股黑恶势力,往往揪出几名“警匪一家”的干警……于是,执法者成了违法者的保护神,监管者成了被监管者的财神爷,警察成了盗匪的通信员,上级成了下级的避风港。
对于这些现象,基层干部群众敢怒不敢言。因为,领导有言:“发展地方经济是第一要务”;执法部门有言:“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是第一职责”;监管部门有言:“放开搞活是应尽的义务”;纪检监察部门有言:“保护改革者是神圣使命”。于是乎,违法乱纪者便在靓丽的光环中畅通无阻,保护伞逐渐演变成久攻不破的堡垒。
调查表明,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无处不在的潜规则深恶痛绝。“明明国家有规定,他们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凡事按自己定的规矩办。老百姓到政府办事,如果不懂‘规矩’,只能吃‘闭门羹’。”一些群众如是说。一些“涉世未深”的干部无时无处不在经受潜规则的“砺炼”,“我们时常面临两难选择:依从潜规则意味着放弃原则,挑战潜规则只会被‘逆向淘汰’。不懂政策可以,不懂领导意图不行;不懂法律可以,不懂‘规矩’不行。”很显然,潜规则使公共权力按照另设的一套程序运行,其目标所向不是政策法律的落实,而是个人私欲的满足。潜规则所对抗的正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纪律,所损害的除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就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执行成本居高不下,问题积重难返。从1978年到2003年,我国行政费用增长87倍,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4.71%上升到19.03%。来自媒体的报道让百姓的心隐隐作痛。行政主体成本意识缺失、执行行为异化;组织结构上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行政过程中的联合执行、越位执行;预算执行中的监督乏力、纪律松弛;绩效考核中的只重结果、不计成本;加上少数干部大手大脚、挥霍无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