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依然严重。二月份以来,反映家庭暴力上访的数量较多,要求通过法律诉讼离婚人数也明显增加,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遭受2年以上家庭暴力的妇女有2人,也有结婚不满一年不忍家庭暴力侵害,前来妇联要求援助离婚的。
一些不良的社会对婚姻产生负面影响。从事简单的劳动、收入低偏、居住在城乡结合地带农民的简易出租屋的流动人员中出现**嫖娼现象。个别村(居)民因为与**女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于感染上了性病。还有个别市民为了达到与**女结婚的目的,不顾孩子家庭利益,打骂结发妻子并欲离婚。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当地村民和居民的家庭婚姻产生了负面影响。
离婚妇女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生女孩、婆媳关系不和、与长辈同居一室造成矛盾等原因,导致夫妻离异时,女方常常因为无法举证曾经用于家庭建房、借款等家庭开支,致妇女财产权益难以主张的现象时有发生。
女性继承权及出嫁女土地权益遭受侵害。反映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女性不能享有同等继承权的有4起,农村出嫁女(实际是女儿户)及其一家三口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土地征用补偿待遇的2起。一些部门及村干部在理解、执行政策方面存在偏差,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男性希望妇联组织帮助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愿望强烈。一季度,主动请求妇联组织帮助协调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男性市民3个,其中一人多次来到市妇联,探讨解决婚姻矛盾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