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南县人王三,男,32岁,2003年11月27日因涉嫌盗窃被汝南公安局取保候审。1996年12月25日24时,犯罪嫌疑人王三伙同刘某 (已判刑)预谋盗窃后,窜至汝宁镇居民李某家,盗走李某电视机、冰箱等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案发后,赃物被公安机关收缴并返还给失主。犯罪嫌疑人王三于案发次日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乘干警不备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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