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动态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对全县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每月按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流出(入)时间、流出(入)地点、所从事的工作、联系方式分类建立了管理台帐。及时登记新流出、流入党员和注销返回流动党员,从而做到了“四清楚”,即人数清楚、结构清楚、分布清楚、思想状况清楚。坚持流动党员月报告制,以党委为单位,每月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流入(出)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统计表》、《全国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受话情况统计表》等。与此同时,对流入党员做好记录,通知其按期参加组织活动,使流动党员无论身在何处,都处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
(二)建立完善服务中心、站、室。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在县委组织部建立了1个服务中心,在12个乡(镇)党委建立了“流动党员服务站”,在154个村(社区)建立了“流动党员服务室”,各服务中心、站、室有固定场所,悬挂标识,明确专门工作人员,配备相关设备,设立咨询服务电话,为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开辟就业渠道等提供服务。
(三)创新教育管理载体。依托##党建网站开设了“流动党员之家”栏目,为广大流动党员提供了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情况反馈、互动交流的渠道。开通了“短信党课”平台,为流动党员编发教育信息53期,时常提醒外出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外出不忘家”。
(四)抓好活动证发放。结合调查摸底,及时为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到知去向、能联系、可沟通。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71本。
(五)抓好内外协调。强化公安、民政、劳动、司法、教育、卫生、计生、工青妇等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提供户籍、就业、就医、培训、维权、扶贫、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以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活动为载体,加强对流动党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创业能力,目前共对1**名流动党员进行了培训。协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多形式、多途径为流动党员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确保流动党员流得出去、找得事做。
(六)强化关爱帮扶。各级党组织注重与流动党员双向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想什么、干什么、要什么”,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组织发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访贫送温暖活动,全年共走访慰问流动党员107人次。及时关注流动党员家庭留守人员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办实事、办好事1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