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咨询电话,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2、坚持产品认定原则。全县?传不到位。宣传只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商家一同做好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但很多商家不愿意出资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所以很多产品在我县还未进行销售。由于农户对政策的了解不够,也导致了部分农户在省外网点购买回来无法兑现补贴的现象发生。
3、品种单一,范围不够广。很多电视、广告、宣传上能见到的家电下乡产品农民在××就近网点都无法购买到;农民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因为品牌的单一性,所以没有选择的余地。
4、家电下乡限制了补贴最高价格标准。一些农户想购买的产品型号销售价格高于限制价,以至可购买商品范围再次被压缩,农户无法购买到满意商品,影响购买的积极性。
5、部门间协调不够,以至家电下乡的管理、市场、销售体系尚有漏洞,很多地方存在隐患。
6、家电下乡价格统一规定,利润相对较低,商家不愿做,或不按照政策执行,采用直补销售和其他低价商品抵触家电下乡产品。
7、因摩托车、汽车没有限制销售价格,以至发票可能出现虚开金额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地方税收问题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