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宣传力度,按照“四统一”、“四相符”、“五到户”的要求,巩固和完善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加快对权属明晰、管理科学、职责明确、体系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的建设。及时调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二)严格执行《陆良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管理办法》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及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各乡(镇)完成按时对各村、组的票据年检工作,并做好对各乡(镇)农村财务工作的交叉检查;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锁定村级债权债务总额并逐步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测体系;加大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继续宣传、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大涉农上访案件的查处和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配合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四)按照省、市有关农村入户调查方案,做好农户的生产、投入、产出、收等情况调查,并以此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县农业生产、农民收和农村经济情况。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价格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月报和农村经济情况统计报表年报工作。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组织好2009年的农经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xx年至2009年的村容村貌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的监管力度,并顺利迎接省、市有关部门对农经项目的监督检查。
(六)加大对“数字乡村”信息网站的数据更新及维护力度,督促各乡(镇)加快对视频制作及网页内容更新,以便其更好地为我县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