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地域或时间等原因,定期宣判的,法院并不一定都专门安排开庭宣读裁判文书,而是通知当事人领取判决书或送达当事人。这样就会出现判决书上的日期与送达日期不同,当事人不能同时签收判决书的情况。可这样一来,生效日期究竟按什么时间起算呢?
“法律没有规定,双方送达之日起生效,或者最后一个人送达之日起生效。就是因为没有明文规定,就是出现了一个模煳点。”某某律师说,这起案件因为种种巧合,触到了目前我国法律的一个空白点。
目前我国的法律仅规定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生效时间。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那么,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很容易引起纠纷。“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二审判决何时生效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争议。”一般是以判决书的送达之日起生效的。 判决书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