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