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拆迁户进行协商。每次进村入户做搬迁动员时,工作人员把拆迁相关内容告知拆迁户,并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在与搬迁户做沟通工作的同时,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户主提出的相关补偿要求、在场地点、时间(精确到小时)和在场人员,并拍摄下协商时的照片、录像资料留底。
2、限期户主签订拆迁协议书。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存在赔偿争议、未能达成搬迁协议的拆迁户,向其发出《限期签订拆迁协议告知书》,下发告知书时,组织工作人员拍摄下相关照片或者录像,对于签收的用户,工作人员要保管好回执;如果拆迁户拒绝签收,要组织人员拍好发出过程录像资料或者照片,并在《限期签订拆迁协议告知书》下方注明拒绝签收,并让“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员包括司法所人员和社区居委会人员)。告知书送达拆迁户5天之后,拆迁户如还拒绝办理,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3、制定强制拆除房屋维稳自评报告。拆迁工作结束后,对于不肯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制定强制拆除房屋的维稳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包括该户不肯签订协议的原因、拆迁后对该户户主有何影响、如强制执行该户主会采取的维权手段或者过激行为。
4、将以上所有资料送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如资料尚欠缺时,要按法制部门提供意见补充相关资料。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司法程序搬迁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强制拆迁或者是通过司法进行拆迁,他的程序以及赔偿问题是怎样的,我们可以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