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区农村旅游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随着区大旅游的快速发展,区农村基础设置建设仍然滞后,景牧矛盾依然存在,两乡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凸显,这些都成为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区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区管委会的地位缺乏法律依据,尽管是作为“区政府机构”,代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内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但实际上区管委会本身不是一个法定行政主体,在我国行政机构设置序列中也没有“区政府”类似机构,在法律上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区政府”机构的法律体系。二是区管委会的管理权限不到位。由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政府管辖权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区管委会在区的职权只能是由地委、行署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委托,有些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有些造成权责不清的问题。这样致使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一些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清楚,摩擦较大,严重制约着大旅游区的发展。三是区管理与所在地行政区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根据《大旅游区总体规划》,区内行政区域划比较复杂,既有哈巴河县和布尔津县的行政区域、也有阿山林业局、哈巴河、布尔津林场的林权属地,在区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与当地行政区、林权属地发生利益和资源配置上的摩擦,不利于大旅游区的发展。
(二)区农村基础设置建设仍然滞后。一是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抗灾能力脆弱。经过管委会几年来的努力,区两乡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的进展,但是一些偏远乡村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还是比较落后,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亟待加强。不少农牧业水利设施功能明显减弱,难以抵御大的自然灾害,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受到很大影响。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减弱,保障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灌溉沟渠的堵塞、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农田、草场灌溉用水。二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整体薄弱,文化供需矛盾突出。由于区两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冬季有长达6个月的时间大雪封山,再加上一些乡村集体经济不强,受到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约,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能力较弱。现有的乡村文化站单一的功能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特别是一些偏远的牧业村、居民点因交通不便,电视传播媒体难以普及,人们的文化需求未能得到有效的满足。三是电力设施建设还较滞后。尽管几年来区管委会着力解决区照明电的问题,购置发电机对白哈巴、哈纳斯进行发电,但仍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满足不了牧民用电的需求。区村村通长明电,任务还十分艰巨,农网的新建、改造任务仍然艰巨。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区两乡集体经济薄弱,政府、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对生态保护、旅游经营设施建设投资较多,对公益设施及农牧业生产设施投资相对较少,因此公用设施建设资金缺乏。
(三)新的景牧矛盾依然存在。一是区规划对牧民新建、修缮房屋的制约,自区旅游开发以来,区管委会就对区居民房屋新建和修缮进行了一定的控制,特别是20xx年大旅游规划批准实施后,区各景点的详规对居民房屋建设和建筑风格都做出了控制性规划,严禁居民滥搭滥建,另外,地处区的自然保护区林业管护政策非常严格,对树木采伐控制严格,为此,几年来区几个重要景点的大部分民居房屋一直未能得到新建和修缮,有的房屋失修问题已经十分严重,特别是因当地牧民人口自然增长、嫁娶、子女分户等,牧民住房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部分农牧民对区规划建设及发展方向还不是很了解。区部分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旅游基础设置建设不到位,旅游经济见效不大,农牧民还没有看到旅游带来的好处,特别是偏远的牧业点、牧业村,基础设施条件差、旅游经营开发还未起步,与哈纳斯村、禾木村相比差距较大,加上对区规划建设及发展思路宣传的不到位,部分牧民看不到大旅游发展将带来的美好前景,对旅游发展的认识和理解还很不足,造成部分牧民心理不平衡,对区发展前景持怀疑态度。三是牧民自主参与旅游经营的能力与区旅游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由于本地农牧民群众缺乏自主经营的理念和能力,大部分村民只是将房屋出租,供外来人员进行旅游经营,收取较少的房租费,一方面牧民没有直接参与旅游无法获取相应的利润,影响了收入,另一方面外来租赁经营人员短期经营行为致使服务质量不达标,造成区旅游市场混乱,管理难度大,影响了区形象。
(四)区农牧民参与旅游增收发展不平衡。由于区两乡旅游发展不同步,景点建设与旅游市场开发也存在一定差距,造成两乡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一是两乡间集体经济的差距不断拉大,禾木乡旅游开发较早,旅游市场成熟;铁热克提乡旅游发展还未起步,旅游经济发展滞后。二是两乡内部集体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差距。就两乡内部来看,村与村之间集体经济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特别是铁热克提乡7个村之间的集体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空壳村所占比例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