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先说说案件受理费。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合同纠纷的案件,有的诉讼费只有几百元,有的诉讼费却高达几十万元的原因。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公式,您可以参考一下,算一算打自己的官司要花多少钱。
速算方法:
10万元——20万元 X 0.02 + 1510元
20万元——50万 元 X 0.015 + 2510元
50万元——100万元 X 0.01 + 5010元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 X 0.02 + 1510 = 4510元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至lOO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l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