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开出的10万元“罚单”,有观点认为,10万元的处罚是否合理,要看法院和医院之间,到底是医院存心不配合,还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存在不当行为,有没有严格按规定办事。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表示:“从10点至17点长达七个小时,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室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无任何进展。针对该院无端刁难、无故推脱,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医院方面认为“不存在任何妨碍司法人员执法的行为”,并根据录像监控等计算“法院工作人员19日全天在医院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其官微上称无故拖延7个小时,与实际情况不符”。
医院表示,法院的工作人员“完全不顾病案科的客观情况,勒令在10分钟内完成病历调取工作,否则就将处以100万元以下的巨额罚款”,属于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
在医院发布的回应中称,郑州与开封相距60余公里,自驾车最快也需要1小时24分钟,而且从口头告知将会作出罚款到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仅仅间隔2小时12分钟,做出处罚十分草率。而且对机构做出的处罚,不送达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收件人员,而是直接向病案科工作人员送达罚款决定书,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前,针对工作人员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在通报中称将进一步调查落实。
河南省人民医院21日晚上表示,将对罚款决定依法申请上级复议。并“恳请省、市司法、政法、卫生计生和纪检监察机关派出调查组,调查、核实事件真相,依据事实做出公平合理的处理”。
(原标题:调取证据遭刁难、推脱法院向医院开10万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