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质量。
一是统一格式文书样本。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统一制定人民调解格式文书样本,下发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是规范填写使用。具体要求:统一编号格式;当事人身份事项完整准确;权利义务内容条款清楚、合法合理、切实可行;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字迹清楚、标点正确;签名、盖章齐全等等。
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局领导及基层科干部分赴各乡镇,利用每月调解主任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培训采取理论讲解、板书、挂图、现场修改错误文书、以及对以往上报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点评等通俗易懂的方法,使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人民调解员喜闻乐见、易于掌握、提高。
四是注重审查把关。制定《磐安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以奖代补”工作规范若干细则》,对调处一般纠纷所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和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所制作的卷宗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同时层层把关,由司法所对各村上报申请“以奖代补”的调解文书进行把关,县局基层科对司法所上报的各村及各乡镇申请“以奖代补”的调解文书进行把关,及时指出问题,要求订正和补正,最大程度减少协议书差错,不断提高协议书制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