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议的事实。写明系争合同的主要内容,特别写明与争议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按先后顺序写明争议发生的整个事实经过。
(2)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完整、客观地按照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归纳或者直接引用,切忌断章取义,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一并列明。
(3)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完整、客观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及所提供的证据。
(4)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和申请人对反请求的答辩。如果有反请求.作全面、客观地记载。
(5)归纳争议焦点。全面、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执的主要问题,列明争议双方各自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和论据。
3.仲裁庭意见。仲裁庭意见包括仲裁庭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划清争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责任的理由。该意见是仲裁裁决书的关键内容,是作出仲裁裁决的基础。
(1)查明的事实。写明仲裁庭经过庭审调查、辩论、质证所查明的事实以及所依据的证据。这部分应对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从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上进行分析,对证据与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论述,阐明仲裁庭对证据采信或者不采信的理由。
(2)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分析判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分析说明当事人的哪些主张和要求符合事实和法律,应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不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超出示仲裁程序,不予审理。分析判断时要前后呼应,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论证要严密,语言要简练,表达要准确,条理要清晰。